为确定外国驻中国领馆和领馆成员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便于外国驻中国领馆在领区内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是为确定外国驻中国领馆和领馆成员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便于外国驻中国领馆在 领区内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制定的条例。1990年10月30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0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席主令第三十五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