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
展开更多简介 / 收起中华人 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适用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收录于:2019-02-27;删除于:2020-05-25《缔结条约程序法》适用于中外缔结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
该法于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 收录于:2019-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