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由全国人民大表大会会议通过,规定了全国人大会议、常务委员会、人大各委员会及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组织结构、工作内容及换届选举等事项。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10日全国人大公告公布施行。
(PS:常务委员会简写成三个字就是敏感词了,可还行[讽刺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