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展开更多简介 / 收起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制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1 收录于:2019-03-04;删除于:2020-05-25《法(名字略)》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13 收录于:2019-01-24